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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档案管理制度.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6-01-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203
文件页数:5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0KB
文件简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善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 2.各分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总管理处各部门、中心档案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并报送总管理处。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根据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人;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科室;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将文件归档处理。 第三条 文件整理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 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 档案分类 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区分,然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如果因案件较多、三级分类不够应用时,须在第三级之后增设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也可仅使用“部门”及 “大类”或“小类”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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