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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轿车买卖契约书.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生效日期:2006-11-20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588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3KB
文件简介:买 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 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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