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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电影摄制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6-06-30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051 |
文件页数: | 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7KB |
文件简介: | 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 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 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 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 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 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承担改编,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