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格式/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本格式

首页 / 数据库 / 文本格式
文件名称:电影摄制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生效日期:2006-06-30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1051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7KB
文件简介:甲方(剧本著作权所有人)姓名:  地址:   乙方(制片人)     名称:  地址:   作品名称: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  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 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 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   第五条 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  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承担改编,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