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格式/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本格式

首页 / 数据库 / 文本格式
文件名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生效日期:2006-09-26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0374
文件页数:25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112KB
文件简介: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