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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生效日期:2006-11-24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674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8KB
文件简介: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入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入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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