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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6-11-2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497 |
文件页数: | 10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67KB |
文件简介: | 编号: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人愿意向借款人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人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