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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E:建筑业 |
生效日期: | 2006-01-1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9821 |
文件页数: | 3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106KB |
文件简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从(工程概况、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建设依据、费用、支付方式、保密、有关资料及文件、竣工结算、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详尽的制定了相关内容。 节录: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