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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6-01-1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400 |
文件页数: | 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5KB |
文件简介: | 《物业股权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应抵押人(借款人)的要求,向银行(贷款人)出具担保函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共同订立的抵押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从(抵押物、抵押人陈述与保证、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抵押解除、抵押权的行使、适用法律及其他、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适用国际条约条款)等方面详尽的制定了相关内容。 节录: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 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