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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授予翻译权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5-12-2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647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5KB |
文件简介: | 甲方(著作权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国籍: 地址:(主营业所或住址): 合同签订日期: 地点: 鉴于甲方拥有(作者姓名)(下称"作者)的作品(书名)(下称"作品")第(版次)的著作权,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保同有效期内,在(国家、地区)以图书形式用(文字)翻译、出版 册(印数)上述作品译本(下称"译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为翻译的目的,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上述作品的副本。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为获得出版译本的权利,向甲方支付报酬,支付方式为: (一)版税: (货币单位)[译本定价X%(版税率)X销售数(或印数)];(例如文学作品8%,科技作品10%); (二)一次性付酬: (货币单位)(例如文学作品每千字20元,科技作品每千字25元)。如果译本的最后定价高出预计定价,乙方应在译本出版后按 %增加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向甲方预付 %版税,其余版税在开始出版后按 月为一个结算期分期支付,或在 月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负责安排有资格和有能力的译者对作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