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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介.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5-12-2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819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1KB |
文件简介: | 保险目的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承包责任制的需要,进一步增进社会福利,安定人民生活,使参加保险的人一旦遭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可为其提供经济保障。 一、保险对象: 本保险主要对象是在职人员、专业承包户、个体劳动者,临时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凡参加保险的人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年龄在十六周岁到六十五周岁之间。 二、保险期限: 一般为一年,特殊需要,可投保短期保险。 三、保险金额: 每人保险金额最低为壹千元,最高为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率: 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投保短期险应先按被保险人所从事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确定费率档次后,上浮一档,再按短期费率表比例计收保险费。 五、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者残废的,保险公司负责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给付金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