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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成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K:房地产业 |
生效日期: | 2005-12-2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463 |
文件页数: | 8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8KB |
文件简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姓名___职务___。 受让方:__国(或地区) 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登记注册地__国(或地区):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成片开发规划”指由开发企业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务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5.“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