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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股票期权协议书.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5-12-2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361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4KB |
文件简介: |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 (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票期权方案》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一事,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资格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的职工,服务期已满 年,现担任一职,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第二条 授予股票期权 甲方承诺从 年 月 日开始在三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条 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三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 %,第二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 %,第三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 %。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第四条 转让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第五条 股票期权的受益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第六条 行权权利选择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