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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广东省生鲜牛奶购销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A:农、林、牧、渔业 |
生效日期: | 2009-01-0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538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8KB |
文件简介: |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年 份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数量 (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 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 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2003、《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2001。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