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格式/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本格式

首页 / 数据库 / 文本格式
文件名称: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生效日期:2009-01-07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593
文件页数:7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9KB
文件简介: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说明 1、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报名出团 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情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清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5、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团费包括 1、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领队、导游服务。 四、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