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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广东省水产品养殖订购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A:农、林、牧、渔业 |
生效日期: | 2009-01-0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006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63KB |
文件简介: | 甲方(养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收购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水产品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产品养殖品种、数量、养殖期、养殖时间 (一)养殖品种、数量: 虾类 品种 说明 数量 水产品的养殖数量为估计数量,重量以过 磅为准 鱼类 品种 数量 其他类 品种 数量 (二)养殖期、养殖时间: 每年养殖 期 第一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二期: 月 日至 月 日。 二、质量和检验标准 (一)质量标准: 1.水产品需鲜活,损失率小于5%; 2.“药残”不超标,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 3.符合相关要求: 。 (二)检验标准、方法:养殖产品上市前15天,须由有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抽检合格,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内容和办法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检验地点及期限: 。 三、交售价格 交售价格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到厂保护价: 。以上甲方交售水产品合计: ; (二)到厂市场价:双方必须按上述到厂保护价的数量交售完毕才可按到厂市场价结算。双方约定按下列条件确定市场价格:在交售产品时,如当天 水产品批发市场同一规格产品价格的平均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平均价结算;若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结算。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一)交货方式: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 五、捕捞、运输方式以及费用承担 (一)捕捞方式:在交售水产品期间,甲方凭乙方发出的捕捞通知单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捞、□乙方雇人捕捞。 (二) 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运送、□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