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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委托创作(翻译)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8-12-0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089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7KB |
文件简介: | 甲方(受托方):乙方(委托方):×××出版社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创作(翻译)题目为的作品。该委托创作(翻译)作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内容要求: 体例要求: 字数要求: 图表要求: 附录要求: 其他要求: 第二条甲方应保证委托创作(翻译)的作品为自行创作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并且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内容。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以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委托创作(翻译)作品: 1手写稿统一使用16开稿纸,打印稿使用标准A4纸; 2提供计算机软盘一份,稿件录入应使用“Word”或华光文字处理软件; 3符合上述要求的体例; 4字迹端正、清楚。 第四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1个月内向乙方交付委托创作(翻译)作品的不少于 5000字的部分,由乙方审读是否符合要求,审读后认为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对该部分不支付报酬。 第五条乙方收到委托创作(翻译)作品后,应在2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乙方应于接受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以元/千字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委托创作(翻译)费人民币元(大写:元)。审查不合格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在日内进行修改。 第六条自支付委托创作(翻译)费之日起,除署名权由甲方享有外,该委托创作(翻译)作品(包括图书、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等形式)的其他一切权利均属于乙方。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该委托创作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第七条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出版委托创作(翻译)作品,并可以对其进行删除、修改、编辑、等。 第八条甲方享有该委托创作(翻译)作品的署名权,并可以在其简历、自传以及学术 成果中提及委托创作(翻译)作品及出版物,但其描述应准确无误。 第九条如果委托创作(翻译)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或者其他权利,乙方有权不予支付(或追回业已支付的)委托创作(翻译)费,甲方承担所有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如果甲方交付的委托创作(翻译)作品未达到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或经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委托创作(翻译)费。 第十一条委托创作(翻译)作品出版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赠样书 10 册,并以 8 折 价售方图书 200 册。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