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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流动资金借贷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8-12-02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1051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7KB
文件简介:立合同单位: (以下称贷款方) (以下称借款方) (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头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我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我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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