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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意向受让方).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8-12-02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231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2KB
文件简介:北京产权交易所制2006年5月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行产权或股权收购业务的意向受让方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产权交易时使用。二、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构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双方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如为自然人的,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四、本合同所述“委托业务”一般包括产权经纪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他服务仅供双方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可根据双方商议自行约定。五、产权交易服务费指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在北交所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时应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六、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七、交易佣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双方商定的相关服务报酬。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指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 合同编号: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意向受让方) 标的企业: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或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或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鉴于:1.(转让方企业名称)于年月日,按照北交所场内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请并挂牌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下称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2.甲方为于年月日依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机构),拟向北交所提出上述产权或股权收购意向。3.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机构法人(注册证号:),为北交所场内经纪会员,依照法律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在北交所场内受托代理产权经纪业务的资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收购(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的会员经纪机构,代理收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条款:第一条委托事项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北交所场内受让(转让方企业名称)持有的(标的企业名称) 的产权或%的股权的经纪机构,按照北交所的场内交易规则为甲方提供场内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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