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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配股法律业务委托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8-12-0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738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6KB |
文件简介: | 委托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律师、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