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格式/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本格式

首页 / 数据库 / 文本格式
文件名称:商业合同1.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生效日期:2008-12-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279
文件页数:5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0KB
文件简介:合同号: 日期: 买方: 电报:电传: 卖方: 电报:电传: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便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标志: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2〗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海运: 全套清洁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