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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8-12-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332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0KB |
文件简介: |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街( 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 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 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币种: ) 元 小 写 大 写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期限超过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