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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E:建筑业
生效日期:2008-11-25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5075
文件页数:1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51KB
文件简介: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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