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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3部分).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E:建筑业 |
生效日期: | 1970-01-01 08: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4308 |
文件页数: | 17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106KB |
文件简介: |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3部分) 证书与支付 60.1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的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项目,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类似项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的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的;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