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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K:房地产业 |
生效日期: | 2007-05-29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242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7KB |
文件简介: |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 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