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格式/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本格式

首页 / 数据库 / 文本格式
文件名称: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6-12-18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038
文件页数:5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0KB
文件简介: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   甲方: 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丙方:     为大力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办站代办员,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吸收储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     三、甲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国家和县联社规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     2、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通报、罚款等处理,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权对乙方办理的全部业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四、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2、按照规定足额支付乙方的代办手续费;     3、在乙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     五、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合法、合规开展吸收储蓄存款业务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2、有权取得按照县联社规定标准计付的代办业务手续费;     3、有权享受县联社规定的荣誉、奖励和福利待遇;     4、有权接收甲方和县联社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5、有权向甲方介绍、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     6、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乙方的义务:     1、交纳   元风险抵押金;     2、服从甲方及县联社的领导、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3、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法、违规办理任何业务;     4、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专职负责,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办理;     5、不得自办企业,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投机性投资,外出经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代办与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7、不得透支、骗取、挪用、侵占储户存款或业务周转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贷款不入帐,不得擅自发放贷款谋取利息,不得进行帐外经营;     9、不得弄虚作假,以虚报存款或者息转本、以贷收息等方式骗取手续费;     10、严格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凭证、帐簿,及时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