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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企业孵化合同书.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6-12-0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245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5KB |
文件简介: | 企业孵化合同书 孵化编号:()年第 号 杭州市上城区科技创业中心和公司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于 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旨在共同遵守和约束。 第一条 协议各方 甲方:杭州市上城区科技创业中心,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公益性科技事业法人机构。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是一家符合进驻科技创业中心条件,从事高科技领域研究、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规定范围内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2、企业的住所注册在上城区创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孵化场地,孵化毕业后经营年限须在十年以上(含孵化期),并在上城区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是在杭创业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占全体职工的30%以上。 第三条 孵化项目 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对乙方 项目进行孵化。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及义务 1、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验资等开业手续; 2、提供有关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 3、帮助引进人才、管理人事档案、接纳组织关系; 4、帮助培训开发、管理、经营、生产等各类人才;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 6、提供产品展销、展览、技术交流、技术贸易服务; 7、优惠提供办公用房及科研生产场地; 8、提供办公、生活及保安等方面的服务; 9、对乙方进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每年度的考核。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乙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吸收新股东或扩股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孵化成功毕业时,将乙方在孵化期间所享受的房租减免部分及获得的种子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补助折成甲方的股权,折股比例另行协商。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及义务 1、自愿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和细则; 2、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三年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开发计划,每半年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的考核检查;每年度向甲方上交企业年度总结和第二年度计划,接受每年度的考核; 3、每月度向甲方报送财务、统计等各类报表; 4、爱护甲方提供的场地、用房、各类附属设施(包括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及通讯设施),并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5、根据企业章程,规范企业行为,建立与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6、乙方的项目开发和经营方向必须符合申请时的可行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