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国产医疗器械委托申报合同书.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生效日期: | 2006-12-0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188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0KB |
文件简介: | 国产医疗器械委托申报合同书 合同编号:京典Y 号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产品申报医疗器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 一、双方约定: 1、甲方同意将产品的申报工作全权委托北京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 2、在申报过程中双方相互协商、相互协助。 3、乙方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资料泄露他人。 4、在申报期间若实验费、评审费、申报流程及要求等因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申报产品的相关资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产品技术报告、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产品性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自由销售证明)}。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送检必备资料(产品说明书和申报企业相关信息和送检样品等),乙方方可安排送检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 4、乙方负责 的产品申报、资料整理、相关咨询等全部申报工作。 5、自合同生效日起至 月内完成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并报药监局终审。 6、药监局受理后 月内取得医疗器械批准证书。 7、如在实验期内发现产品本身存在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讨论解决办法,如需重做实验,其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三、经费支付方式: 1、自合同生效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2 、取得药监局受理通知书后3日内,甲方将评审费汇至评审收费通知书上指定的帐号。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3、取得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批准证书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4、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取得通知后3日内,直接向检测机构支付实验费等,乙方并向相关机构索取发票提供给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