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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新华人寿养老金保险条款.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6-11-28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000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2KB
文件简介:新华人寿养老金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复效申请书、变更申请书、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九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或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单位在职人数必须75%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   一、一次性给付养老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向被保险人给付十年固定年金,如被保险人在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期内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可继续按原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前身故,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如投保人有欠交保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   第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每月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一、交费期:从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次交费日止。   二、领取期:自保险单约定领取年龄的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履行完毕时止。   本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分为50、55、60、65、70周岁五档,最低领取年龄的约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标准。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一次性领取。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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