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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6-11-28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4324
文件页数:1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7KB
文件简介: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全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杀;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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