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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6-11-28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5587 |
文件页数: | 1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1KB |
文件简介: | 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 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