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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I:住宿和餐饮业
生效日期:2006-11-13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775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6KB
文件简介:                    合同编号:   甲方:(市场主办单位)   乙方:(定点屠宰企业)   为防止不符合卫生、销售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在市场内实行猪肉批发场厂挂钩制度,进场验证,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向市场内摊商提供猪肉。   第二条 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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