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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试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6-11-1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751 |
文件页数: | 8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1KB |
文件简介: |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楼房为 室 厅 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元□;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