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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人才派遣合同书.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6-10-19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500 |
文件页数: | 8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6KB |
文件简介: | 甲方: 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和 市人事局《关于试行人才派遣深化人事代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就甲方派遣乙方到 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乙方及用人单位三方之间的关系 (一)甲方为人才派遣机构,按用人单位提供的拟租人员的条件、租赁项目、租赁时间、工资待遇等为其选聘推荐拟租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人事管理服务。 (二)乙方为受派遣人员或被租赁人员,接受甲方派遣到租赁单位工作。 (三)用人单位为租赁单位,合理使用乙方完成约定工作任务。 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方式 (一)甲方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招聘并派遣乙方到用人单位从事 岗位工作。 (二)乙方应服从租赁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岗位工作职责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确定。 (三)试用期内,如租赁单位按工作标准考核、考评后,确认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将乙方退还。本合同履行期内,用人单位因业务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也可变更乙方的工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