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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出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1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783 |
文件页数: | 7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4KB |
文件简介: | 供地产代理与业主用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4内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 (“业主”)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委任 (“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独家(3)/非独家(1)代理,为出租 (“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起生效,并于 年 月 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如属独家代理的关系,则即使物业在有效期内并非经由代理租出,业主仍可能须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当业主与代理建立独家代理关系时应谨慎考虑。代理以独家代理身分行事时须履行的特别责任,可在第12条下以额外条款的形式指明。] 2. 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