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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天津市政府农机具补贴购置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A:农、林、牧、渔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1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695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6KB |
文件简介: | 甲方(区、县农机局):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市政府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关于对本市大型农机具购置和更新实行补贴的通知》的规定,自愿购买____生产的____型号____机____台,总价款为____元,其中购机补贴____元。 二、乙方在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期间,可选择任意一家“天津市政府农机具补贴委托经销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机“申请表”及本“合同”,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购机。 三、甲方责任: 1、按照《关于对本市大型农机具购置和更新实行补贴的通知》,认真审核购机者申请表,确定购机者; 2、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查并在购机“申请表”加盖“补贴机具已经核实”字样公章。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证照手续。对所购政府补贴机具打印标示。 4、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合同; 2、所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购置其他机具协助做好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的工作。 3、二年内不得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