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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录音制品版权使用许可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1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410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9KB |
文件简介: |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许可甲方使用录音制品《 》(见合同附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拥有版权的录音制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录音制品《》的音像制品,出版物载体为CD; (二) 版权使用期限为____年,自甲方取得出版、发行以上节目的行政批文起算。____年期内,乙方转让以上节目版权应当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将以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转让给第三人。 (三) 年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对上述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即终止。乙方同意延长甲方销售存货期为使用期限届满后的____个月。____个月时限届满后,甲方须停止销售上述音像制品,但已经进入市场流通的上述音像制品不视为甲方发行行为。 (四) 双方商定本节目CD制品发行基数为____万张,版权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张,合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 (五) 版权使用区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钓鱼岛)。 (六) 付款条件:甲方在本节目正式出版发行____天内付清全部版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万元整。 (七) CD制品封面制版、营销宣传、广告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可以在CD制品封面、海报中使用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