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格式/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本格式

首页 / 数据库 / 文本格式
文件名称:委建契约书.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K:房地产业
生效日期:2006-10-10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494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5KB
文件简介: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 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市××区××地号土地内定名“××名宫”,经暂编号A区×栋×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 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文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 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 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 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 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市政府××局核准的建造执照 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 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