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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生效日期:2006-10-10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817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3KB
文件简介: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 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 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 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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