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房屋质量问题处理协议.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K:房地产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10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828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6KB |
文件简介: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xx市建委工程处协调下,经多次协商,就XX房屋质量问题处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就该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出具相应的修补方案,该修补方案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向杭州市建委备案。甲方在按上述修补方案实施时,应由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维修过程。 二、甲方承诺上述维修工作的期限为两个月(板底及相邻业主维修和验收不在此约定时间内),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房门钥匙次日起计。维修结束后,由甲方组织质监、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有关单位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在取得合格证明意见并报市建委备案后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甲方委托_________专业单位根据上述修补方案对房屋进行维修,并承担有关实施维修的全部费用。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必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维修工作的开展。甲方承诺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如发生房间内物品损坏及偷盗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在相邻楼层维修过程中,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四、由于上述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实施修补方案将对乙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生活不便,甲方同意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给乙方,该款于维修结束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在收到经济补偿金后,承诺放弃由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房、投诉、经济赔偿、仲裁及法律起诉等不利于甲方的行为。甲方继续履行该房屋购房合同中规定的保修责任,并承担因维修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装修破坏、无法入住等损失)。乙方如将该房屋转让出售,有义务告知该房屋的实际质量情况,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六、由于二、三、四楼业主每户的实际质量装修情况不同,甲方对各业主的经济补偿肯定不同,故乙方不得对其它业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