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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征求意见稿).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10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5535 |
文件页数: | 1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6KB |
文件简介: |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六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