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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市民超市联盟供应商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08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6965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1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4KB |
文件简介: | 需方:______市民超市联盟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加盟店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20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 3、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有权拒收商品。 备注: (1)进口商品本36个月作24个月, 24个月作18个月, 18个月作12个月, 12个月作9个月。 (2)不在此保质期内的商品按保质期限短的日期要求验收。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乙方以报价单扣率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联盟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价格及生效日期达成以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如乙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