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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08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742 |
文件页数: | 10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8KB |
文件简介: |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