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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劳动合同书(供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导游员使用).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6-10-08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1037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7KB
文件简介:编号: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乙方完成年度旅游线路的导游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乙方导游任务的详细情况和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为:   第三条 在执行导游任务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导游业务中所需要的带团费用。   第四条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导游员职责。   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者未履行导游员职责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导游任务的劳动报酬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时间为: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社会保险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缴纳。   (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但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缴纳。   第七条 甲乙双方除可以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旅行社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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