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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乐百氏北京分公司行政管理制度.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生效日期: | 2006-09-2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8245 |
文件页数: | 6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1213KB |
文件简介: | ...... (一)进出厂管理 1、所有进出厂区员工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2、非因工作理由或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其他部门串岗闲谈,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3、上班时间非公事而外出者,需办理出门条,先填写申请出门条,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 出厂。 4、厂区内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限速于20公里/小时以下行驶,摩托车不准带双客,自行车 进出厂区须下车推行,冲卡罚款10元/次。 5、进出公司所带物品,须自觉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携带妨碍生产安全和厂区卫生的物品进厂。 6、员工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厂区外果园,严禁偷摘厂外果园的果实,违者立即开除出厂,并 扣发当月工资。 (二)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 2、需提前上班的,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前上岗,下班须有人接班方可离开,接班要提前15分钟进 入车间,做好接班准备。 3、新工人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包括因生产需要的加班,安排临时性 工作等)和违反劳动纪律,经车间和有关部门教育无效者,生产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责成其写 出书面检查后,再行安排工作,若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4、生产线工人,未经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职岗位,工作时间不准私人会客,不能 以任何借口怠慢工作,非工作所需,厂区谢绝探访。 5、由于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有权自动辞职,但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完 工作移交,经行政办审核后办好离职手续方可离开公司。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在离开时必须 交回工作证及所借公司物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工具、学习资料等)。应发的工资原则 上先扣除应扣款,所剩余工资待下月发工资时统一领取。离职手续未办完离开公司,将扣除所有 工资。 ......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