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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重庆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6-07-07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305
文件页数:7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9KB
文件简介:重庆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出资人)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国有独资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重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 区(市)县 号。 第四条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营业期限: 备注:公司可以是永久性公司,也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规定营业期限(从本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出资人、出资额、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公司由 出资组建。出资人经批准,作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代表国家作为本公司股东。 第八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 万元,所占比例为 %;实物 万元,所占比例为 %;工业产权 万元,所占比例为 %;非专利技术 万元,所占比例为 %;土地使用权 万元,所占比例为 %。 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投资的,应在公司登记注册后半年内,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章 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 第九条 出资人权利: 一、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向公司委派或更换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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