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集锦/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论文集锦

首页 / 数据库 / 论文集锦
文件名称:Basel新协议资本金计算方法评述.doc
所属大类:论文集锦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6-11-28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9291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102KB
文件简介:Basel新协议资本金计算方法评述 陶铄1、刘榕俊1、杨晓光1 1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开放研究实验室 北京100080 陈斌2 2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 北京100818 摘要 今年年初Basel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草案,其核心内容是提出了根据信用状况确定资本金的标准法和基于内部评级方法。新协议的实施将对全球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新协议中资本金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着重讨论了新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以及我国实施新协议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Basel协议 资本金 标准法 基于内部评级方法 1 引言 1988年Basel委员会公布的《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标准的报告》(即Basel协议)首次提出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对银行进行监管,并给出了统一的衡量标准,如表1。虽然Basel协议主要针对国际活跃性银行,但鉴于其科学合理性,已广泛地为各国监管当局采用。我国的资本监管理念和方法也基本采用了Basel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6]。 表1 1988年Basel 协议关于银行主要资产的风险加权系数 资产的风险权重 0% 20% 50% 100% 对应的主要资产内容 现金、对本国中央银行的债权、由其它OECD国家(或中央银行)主权担保的债权等 由多国发展银行担保的债权、由OECD国家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债权、由OECD国家的公共部门、非OECD国家中央银行、银行担保不超过一年的债权、在途现金等 有完全资产抵押担保的房地产或者个人零售贷款等 其他(如对非公共部门的企业的债权、对非OECD银行、国家的超过一年的债权等) 资料来源:Basel Committee On Bank Supervision《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PP:21-22 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浪潮,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国际跨国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银行的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尽管Basel委员会对协议进行了修正(例如,96年修正案将市场风险的监管统一纳入到资本充足率的框架下),但该协议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金融市场的最新发展,遭到了学术界和银行界批评。这些批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风险权重对风险程度不敏感。如表1,协议对所有的企业,无论其信用如何,风险权重都是100%;对国家和银行债权的监管资本风险权重仅按是否为OECD国家划分,而不按真正的信用风险大小划分。第二、经济资本和监管资本不一致,致使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监管资本套利。如银行通过将信贷资产中高质量的贷款证券化,将这部分资产的监管资本风险权重由100%减少到20%,但实际风险没有任何减少。监管资本套利会导致整个银行系统风险加大以及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第三、Basel协议的标准虽然方便、简单,但是忽视了对银行管理能力、客户特征的区别,不能激励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际上大型银行在信用风险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