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集锦/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论文集锦

首页 / 数据库 / 论文集锦
文件名称:废除独立董事之我见.doc
所属大类:论文集锦
行业分类:
生效日期:2006-09-28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603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4KB
文件简介: 该到废除独立董事制度的时候了,原因如下:      一、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中国的国情使得独立董事根本无法满足独立性要求。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其真正发挥作用的灵魂,是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根本,如果失去了独立性那么将无法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达不到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甚至会酿成如美国经济911那样的灾难,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我国和其他设立独立董事的国家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我国证监会的意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按照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一是上市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二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是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上市公司前5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是最近一年内曾经担任过前述三种人员;五是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是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另外证监会还要求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发表声明,试图用道德手段约束独立董事,另外独立董事还必须经过证监会审核,从各种途径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虽然中国证监会规定了详尽的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然而在中国独立董事是不可能保持其独立性的。英美国家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对独立性做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原因是独立性的范围无法限定,而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件十分复杂,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要求仅仅是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最低要求,更深入的要求是不可能的或者是无法控制和操作的,证监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才采用宣誓这种道德手段试图通过独立董事的自身素质来保证其独立性。然而这种选任独立董事的控制,是根本无法保证独立董事工作时的独立性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任何人缘、地源因素都可能导致不独立,直接或间接的校友关系、同学关系甚至同年关系、持有相同的观点、以前共过事、见过面、聊过天等都可能成为妨碍独立性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是无法通过法律控制和禁止的。在中国这种崇尚礼制,注重人际关系的熟人社会,追求完全的独立性是根本不可能的。   失去了独立性独立董事制度根本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能作为花瓶。   (二)、中国的独立董事根本代表不了上市公司整体、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证监会意见,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可见,独立董事是代表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不受侵害,这是独立董事制度设立的初衷。然而在中国这种设想根本无法达到。   在没有设立提名委员会的情况下,独立董事是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见,独立董事的提名权属于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而决定权属于股东大会,表面上看这样产生的独立董事能够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和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然而事实上恰恰相反。首先从提名权上看,股东的提名权真正由大股东行使还是由中小股东行使,决定了独立董事的代表利益。小股东行使提名权需要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与其他股东协商,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以及时间的投入,而未来独立董事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保护他们的利益还属未知,而且小股东还可以以脚投票选择其他公司来保护自己,所以小股东实际上并没有利益的驱动性和提名的积极性。股东提名权大多数情况下由大股东行使,这样从提名权来看并不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提名权和监事会提名权同样是由大股东控制。在中国,董事会由清一色的股东董事组成,股权过分集中,大股东通过推举占大多数的董事控制董事会,使得董事会并不以集体决策为基础,因此董事会提名也只会代表大股东利益。以上为第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