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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doc
所属大类:论文集锦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2006-09-26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31060
文件页数:4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114KB
文件简介: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 刘俊海 主持人:景朝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时 间:2005年11月11日(周五)晚 18:30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B501法学院学术报告厅 景朝阳: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光临今天的"民商法前沿论坛-私法论坛"。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刘俊海教授,给我们做题为《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的学术报告。首先,让我们对刘教授在百忙之中专门到人大法学院做精彩的演讲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同时也感谢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论坛的长期支持! 刘俊海老师大家应该很熟悉了。他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核心咨询专家。多次参加立法机关组织的专家座谈会,并多次向立法机关提供咨询建议,多项立法建议被新公司法采纳。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和全国青联举办的"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评选中荣获金鼎奖。 下午我上网,看到短短几天有1800多位点击今天的讲座海报,刘老师的个人魅力可见一斑! 大家知道,2005年10月27日,公司法修订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终于获得通过。这次公司法修改得到整个社会的广泛、密切的关注,那么现在新公司法已经出台了, 从最终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条款来看,这是一次足以构成大改的公司法修改,在原来总共229个条文中,删除的条款达46条,增加的条款达41条,修改的条款达137条,这样大面积的法律修改在我国是较为少见的。相信大家都想听听刘俊海教授是如何解读这部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的。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刘俊海老师的精彩报告! 刘俊海:同学们,大家晚上好!这次新公司法看来是很有人气啊!(听讲座的学生很多。整理者注)如果说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部根本大法的话,公司法可以说是公司经济生活中的一部根本大法;如果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公司法就是投资兴业的总章程。可以说,公司法富民强国的经济与社会意义非常重大。但是,1993年的公司法的确存在一些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也存在着立法理念上的偏差。所以,这次恰恰是一次纠偏匡正的好机会。新公司法长得什么模样?大家也看到了,总共二百一十九条,我下面从八个方面和大家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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