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集锦/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论文集锦

首页 / 数据库 / 论文集锦
文件名称:强化刑事责任 保护投资信心.doc
所属大类:论文集锦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2006-09-26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2076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9KB
文件简介: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 刘俊海 引言 第一节 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 第二节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 第三节 国外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理论与实践 第四节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若干立法论和解释论 第五节 董事践行公司社会责任的义务亟需落实 第六节 导入社会公开法律机制的思考 第七节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监督的法律思考 第八节 职工参与公司机关制度的基本理论 第九节 积极鼓励职工之外的非股东社会利益代表参与公司机关 第十节 结论 引言 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当今各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到底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为什么要强调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与传统公司法确认的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公司社会责任具有其相当的合理性,那么应当如何去设计富有实效的制度安排,若此等等,都急需从理论上得到回答。 强化刑事责任 保护投资信心 刘俊海 现在证券市场各方都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是目标,规范是前提,法治是基础,和谐是关键。曾几何时,不法之徒打着"发展"的幌子在证券市场上胡作非为,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恶化了证券市场诚信环境。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恰逢其时。这对加大对证券市场犯罪的打击力度,大幅提高害群之马的违法犯罪成本,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积极作用。 《刑法修正案(六)》完善了虚假陈述罪的构成要件,扩大了刑事责任的覆盖范围,有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修改前的《刑法》第161条曾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从犯罪主体看,《刑法修正案(六)》则将虚假陈述罪的主体由"公司"明确界定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发行人、公司债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和托管人等,并排斥了不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从犯罪客观方面看,不仅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犯罪行为,而且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也构成犯罪;不仅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