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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吴精卫、张合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2-12-28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5051
文件页数:8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51KB
文件简介: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以临市尧检刑诉(2003)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精卫、张合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精卫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2年3月14日起至2007年3月13日止)。 二、被告人张合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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